基本类似于溴吡斯的明。主要用于筒箭毒碱等非去极化型肌肉松弛药的过量中毒时的解救,也用作重症肌无力的诊断剂,以区别重症肌无力未受控制与“胆碱能危象”。诊断重症肌无力:先静脉注射2mg,如无反应,再注射8mg。副作用少,有唾液增加、支气管痉挛、心动徐缓、心律失常等反应。过量中毒可用阿托品对抗救治。禁用于支气管哮喘、机械性肠梗阻和尿路梗阻及心脏病患者。注射液:10mg(1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