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 八册。红花、当归、肉桂、三棱、莪术、丹参、五灵脂、木香、延胡索(醋制)。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妇女痛经。于月经前1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3天后停服,连续服用3个月经周期。糖尿病患者慎用。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不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腹痛喜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