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口服:2~5岁,每次5ml。小于2岁酌减或递减。1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 ﹒不宜与含海藻、大戟、甘遂、芫花的制剂同服。3 ﹒本品不宜久服。4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遮光,密封,置阴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