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剂(医保乙类):每胶囊100mg。用于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伴或不伴继发全身性发作的部分性癫痫发作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3~12岁儿童的部分性发作的辅助治疗。常见不良反应有嗜睡、头晕、共济失调、疲劳。过量的症状为严重腹泻、复视、严重的头晕、嗜睡、口齿不清,甚至死亡。慎用于失神性发作、对本品过敏者、肾功能减退者和老年患者。如换药或停药应逐渐减量,逐步进行。本品服用后可出现假性蛋白尿和白细胞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