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中国药典》等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需照此规定。各医院的专用处方,在处方抬头处均印有各医院名称,接下来印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婴幼儿要写体重)、临床诊断、科别、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病室和床位号、处方编号、日期等,以上项目均为处方前记的必备部分。正文部分是处方的核心部分,药品名称可以开《中国药典》名、通用名,有的可开商品名,本院制剂可以开协定的药名,医师不可随便制造药名或随便简写或缩写药名,以避免发错药,造成不良后果。通常在处方下方印有医师、调配、发药等人员签字处,同时还有药费(价)或记账一项,有的处方日期放在后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