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山楂(炒)、槟榔、木香、熟大黄、麦芽(炒)、鸡内金(醋炙)、砂仁、六神曲(麸炒)、牵牛子(炒)、陈皮。用于脾胃不和,伤食伤乳,呕吐腹痛,腹胀便秘。4至6岁1次3克,1至3岁1次1.5克,周岁以内小儿酌减。服用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