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朱砂、檀香、降香、沉香、诃子、牛黄、人工麝香、西红花等。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本品为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