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诊断,早期分型,早期治疗。无症状性感染无需特殊处理。有症状性感染需积极处理,尤其新生儿和免疫缺陷者易发生重症或全身感染,预后严重。诱导治疗:剂量5mg/kg ,每12小时1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应用14 ~ 21天。若诱导治疗3周无效,应考虑原发或继发耐药,或现症疾病为其他病因所致。用药期间应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若肝功能明显恶化、血小板和粒细胞下降(分别< 25 × 109 / L和0.5 × 109 / L )或至用药前水平的50%应该停药。在免疫功能健全的患者经过有效的对症处理,常可使疾病恢复,即使是婴幼儿也很少有例外。然而,对于有先天性缺陷者则恢复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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