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给药:每6周重复一个周期,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可以治疗4个周期以上。本品在体内外均能通过抑制DNA甲基转移酶使抑癌基因恢复正常的去甲基状态,重新激活那些由于DNA过度甲基化而失活的基因,使细胞恢复正常终末分化、衰老或凋亡。用于IPSS评分系统中中危- 2和高危的初治、复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MDS )患者。循环系统反应: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脏呼吸骤停、心肌病,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传染和感染:霉菌感染、败血症、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曲霉菌病、肺病.须进行全血和血小板计数以监测反应和毒性,保证在每个给药周期前至少达到最低限。限高危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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