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1996年国家卫生部批准三类新药。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致湿疮,见有瘙痒、红斑、丘疹、水泡、渗出、糜烂等或湿热下注所致阴痒、白带量多等症。急性湿疹者外搽皮损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后湿敷,1日2次。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用于治疗湿疹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静脉曲张性湿疹不宜用本药,妊娠及月经期禁用。药理研究表明,本品具有不同程度的抗炎、止痒以及对皮肤常见的感染细菌有一定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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