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1989年批准的三类新药。适用于脾虚腹泻,以及慢性结肠炎和溃疡性结肠炎所致的腹痛纳差乏力等症。临床对352例慢性结肠炎和溃疡性结肠炎患者进行观察,结果近期治愈222例,显效88例,好转37例,无效5例。服药1日症状未见改善者应速到医院诊治。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一般症状在3日内未见改善,或水泻1日5次以上而服药1日症状未见改善,或伴有腹痛、发热、呕吐等症状者,应及时向医师咨询诊治。除非在医师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