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麻醉:先静脉注射1%试验剂量2ml,再静脉注射1%溶液50~120mg。维持量为1%溶液20~40mg,静脉注射或以0.2%溶液持续静脉滴注。静脉注射能引起呃逆、咳嗽、喉痉挛、呼吸抑制或暂停。药液渗出血管外能引起局部刺激,进而产生溃疡或坏死。衰弱患者或伴有呼吸、循环、肝肾功能不全及内分泌功能障碍者,哮喘、梗死性肺疾患,严重高血压或低血压、心肌病、严重贫血、过度肥胖者均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