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剂:每胶囊50mg。注射剂(医保乙类):每支300mg(附专用溶剂20m1)。下列情况禁用: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或肾功能不全的重型高血压患者、孕妇及哺乳妇女。下列情况慎用:急性主动脉夹层分裂、代偿性高血压(如伴发于主动脉狭窄或动‐静脉分流时)、冠状动脉或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痛风、肝功能障碍、低血钾、肾功能异常等。24小时内注射3次以上或长期口服者,可使高血糖持续时间较长,并偶可发生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