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给药部位刺激性指非口服药物制剂给药后,对注射给药部位产生的可逆性炎症改变。用药部位根据药物的给药途径确定,可选用耳缘静脉,耳中心动脉(其他动物可选用前、后肢静脉及股动脉等),股和背部肌肉,侧胸壁皮下组织,静脉旁组织等。通常单次给药刺激性试验,在给药后48~96小时对动物和注射部位进行肉眼观察。观察期结束时应对部分动物进行给药部位组织病理学检查。根据肉眼观察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判断。在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中已经评价过注射给药部位刺激性,其受试物与拟进行临床研究的制剂相同或具有可比性,可不必进行单独的注射给药部位刺激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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