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膏剂、乳膏剂: 2% 。如果病变无改善仍应持续用药几周。用药时如治疗2个月后仍未出现去斑或色素变浅效果,应停用该药或遵医嘱。本品为皮肤褪色剂,作用机制:通过抑制酪氨酸转化为3 , 4 -二羟苯丙氨酸(多巴)的酶氧化作用和抑制其他的黑色素细胞代谢过程而产生可逆性的皮肤褪色。用于黄褐斑、雀斑、炎症及术后色素沉着斑的治疗。需皮试,可在无损皮肤涂用24小时,如出现少量红斑,不必禁用。如用药部位出现瘙痒、水疱或特殊的炎症反应,则停用。限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