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参乙醇提取物。胶囊剂,每粒装0.25g 。用于骨髓炎,痤疮,扁桃腺炎,外耳道炎、疖、痈、外伤感染,烧伤感染,乳腺炎,蜂窝组织炎等。偶见皮肤过敏,停药即可恢复正常。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同时使用外用药类,如需配合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为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