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可引起明显的腹部绞痛,停药后即消失。对本药过敏者、急腹症、炎症性肠病患者、6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禁用。不宜长期用药,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结肠功能紊乱、电解质紊乱、对泻药的依赖性及结肠黑变症。用于儿童时,应考虑到可能影响正常的排便反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