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骨质增生异常综合征及各种放疗和化疗引起的骨髓损伤、血细胞减少症。各类肿瘤和白血病患者在放疗、化疗前1周开始服用本品,至治疗结束后再服用2周即可。少数患者初用本品有轻微的消化道反应,减量服用数日后,即可耐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