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单纯性肥胖或肥胖伴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焦虑症者。以后根据疗效与耐受程度可继续维持原量或逐渐增至1日80~100 mg(1日100 mg限用于较重的肥胖者),8~12周为1疗程。有大便次数增多、嗜睡、口干、腹部不适、恶心、夜尿增多。但一般均能耐受,多能在继续用药中逐渐消除。精神抑郁症、癫痫患者及孕妇禁用,严重心律失常、高空作业者、驾驶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