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水溶液在碱性时不稳定,易分解失效。1 ﹒本品忌与下列药品配伍碳酸氢钠、巴比妥类、氨茶碱、硫酸镁、肝素钠、硝普钠、甘露醇、甲基硫酸新斯的明、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2 ﹒给药前必须作皮内敏感试验(0.25%溶液0.1ml皮内注射),遇周围有较大红晕时应谨慎,必须分次给药,有丘肿者应作较长时间观察,每次不超过30~50mg,证明无不良反应时,方可继续给药。6 ﹒本品的毒性与给药途径、注速、药液浓度、注射部位、是否加入肾上腺素等有关,应严格按照本说明书给药。9 ﹒注射器械不可用碱性物质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涤消毒,注射部位应避免接触碘,否则会引起普鲁卡因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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