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凡严重哮喘发作持续12小时以上,称之为“哮喘持续状态”,或按上述“较重发作”的处理外,应进行以下措施:①吸氧。或氨苄西林4~6g,加于5%葡萄糖液500ml中,静滴,1次/日。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补液(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