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异丁苯丙酸、异丁洛芬、芬必得、易服芬、依布洛芬、拔怒风。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大剂量长期使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肝肾功能、视听功能及大便隐血,并注意观察和随访用药后的不良反应。患者一旦出现胃肠出血、黑便、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幻觉、嗜睡、精神呆滞等) 、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超量中毒时应予以紧急处理,包括立即停药,尽早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和利尿药,及时输液,并给予心电图、血压、血象、尿常规及肾功能监测,保持良好的血液循环,促进药物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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