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 三册。适用于内热引起,中暑头晕,上吐下泻,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齿疼痛,吐血衄血,肠风便血,无名肿毒,小儿急热惊风,斑疹等症。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