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适用于伤风感冒,身热恶寒,头痛鼻塞。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加重,或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