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剂:3 ﹒ 75 mg,7 ﹒ 5 mg。连续应用不得超过4周,对本品过敏、肌无力、呼吸代偿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血药浓度可为卡马西平所升高,为阿托品、利福平所降低,半衰期为伊曲康唑、红霉素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