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合理库存量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医疗需求,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3 ﹒短缺、残损的处理在验收中发现短缺、残损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同意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4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双人、双锁保存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用账册,进出药库逐笔记录。专用账册保存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