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液,2%灭菌处理琥珀明胶(改良液体明胶溶于生理盐水,改良明胶40 g/L,钠154 mmol/L,氯125 mol/L)。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低血容量性休克的早期治疗,如失血、急性创伤或手术、烧伤、败血症、腹膜炎、胰腺炎或挤压伤等引起的休克。对明胶过敏者忌用,如发现过敏立即停止输入,并根据病人情况采取措施,如增加供氧量,交替经静脉或肠道外注射肾上腺素,也可考虑使用抗组胺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