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全麻时的气管插管及手术中的肌肉松弛。尤其适用于心血管手术。4个月以内婴儿,首次剂量0.01~0.02mg/kg即可。如颤搐反应未抑制到90%~95%,可再追加剂量。5个月至1岁的婴幼儿所需剂量与成人相似,当颤搐度恢复至对照值的25%时,重复追加初始剂量的1 / 4作为维持用药。2 .脊髓灰质炎患者、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患者、哺乳期妇女慎用。3 .仅供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不可肌内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