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通常应负责获得受试者知情同意书。因此,先由研究护士或有资格的研究协调员向受试者解释患者须知,再由研究者获得知情同意书,同时确认受试者已被告知了所有信息就成为可被接受的程序。因此,研究队伍应根据特定研究的要求确定一个最佳的方式获得知情同意书,当然这一方式应事先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申办者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