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直接观察:每批生产用细胞应留取5%(或不少于500 ml)细胞悬液不接种病毒,作为对照细胞加入与疫苗生产相同的细胞维持液,置与疫苗生产相同的条件下培养,观察14天,在显微镜下观察是否有细胞病变出现,无细胞病变出现者为阴性,符合要求。对上述细胞直接观察及细胞培养试验的细胞培养物在观察期末取至少25%的细胞培养瓶进行血吸附病毒检查(方法同病毒种子批外源因子检查的血吸附病毒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