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的规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的会议制度、药事管理质量检查督导制度、临床合理用药反馈制度、培训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