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绝大多数产前诊断的胎儿畸形,都可以在足月分娩之后进行有效的治疗矫正,并且足月分娩的新生儿所承受的手术和麻醉的危险性要比未足月胎儿小得多。因此,即使明确诊断有出生缺陷的妊娠,也不必马上进行干预性治疗,而应首先考虑进行产前监护。产前监护的目的是在严密监护的情况下,尽可能使胎儿足月分娩。产前监护包括选择合适的终止妊娠的时间与分娩方式,并且在新生儿专家、小儿外科和麻醉科及其他科室医生的协助下,共同商定治疗或矫正新生儿的各种出生缺陷。剖宫产可预防分娩创伤或用来分娩那些胎儿‐骨盆不称的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