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干预就是应用药物治疗疾病的手段,通过医药干预使疾病得以抑制或消除。但干预要适度,才能达到预期之治疗目的。若干预过度(用药量过大)则可致病情恶化。常见的医药干预过度有以下几种情况:高血压降压过度:高血压病的形成通常是一个慢性过程,机体对较高的血压多已有一定的代偿适应能力。休克时,若应用大剂量或药理作用强烈的血管收缩剂或血管扩张剂,可加重微循环障碍或因生命器官灌注不足而引起细胞损害,造成“难逆性休克”的严重后果。临床上所说的等渗溶液,是指溶液的渗透压与血浆或泪液的渗透压相等的溶液。以前认为红细胞在等渗溶液中,能保持其正常形态(不皱缩、不溶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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