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医院药学部门的名称始终未能统一,其体制的变迁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四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医院药学学科的发展,特别是临床药学工作的广泛开展、临床药理基地的组建和科研工作、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服务(药学保健)概念的提出和实践,使得医院药学部门的工作,从药品供应服务型逐渐向药学技术服务型转变。目前国内大多数医院药学部(科)的体制处于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的过渡阶段,原来的体制药剂科与临床科室隶属关系平行,下设若干班(组),不利于医院药学的发展,这是因为:医院药学部(科)是一个综合性科室,所属各组(室)任务、性质、技术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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