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治疗特别是化疗药物常具有较明显的毒副作用,包括致畸、致突变及致癌的潜在可能性,因此,治疗前首先应明确患者的诊断,通常应取得组织学或病理学诊断。必须遵循“没有组织病理学诊断,就没有肿瘤的诊断和治疗”的原则。在少数情况下,确实难以取得组织学、细胞学证据,也应在临床及实验室检查有十分肯定的诊断下,最好经肿瘤委员会讨论决定,才可以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