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公立医院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新医改对医院药学今后的发展必定产生巨大的影响,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