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处]极量:一次0 ﹒ 6克,一日1.0,中毒量4.5~5.0克!本品易致蓄积中毒,最好在连用4~5日后休药1~2日。巴比妥类中毒解法:中毒后,立即洗胃(高锰酸钾1 ∶。2000),并服硫酸钠[处] 10~15克(不宜用硫酸镁,因镁离子一部分吸收后加重对中枢的抑制,且肾排泄功能遭受抑制时,被吸收的镁离子在体内将停留较久),促其排泄。吸入氧和二氧化碳,以兴奋呼吸。低血压者,应补充血容量,必要时给予升压药及循环中枢兴奋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