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卫生部在2007年1月25日发布的《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明确界定:“药物滥用是指与医疗目的无关,由用药者采用自我给药的方式,反复大量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利用其致欣快作用产生松弛和愉快感,从而逐渐产生对药物的渴望和依赖,由于不能自控而发生精神紊乱。综上所述,构成药物滥用有五个要素:一是用药者与医疗目的无关或出于“非医疗目的”即“吸毒”。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五个要素,才是药物滥用。否则,就不是药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