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6年发表的《肝衰竭诊疗指南》中,将肝衰竭定义为多种因素引起的严重肝损害,导致其合成、解毒、排泄和生物转化等功能发生严重障碍或失代偿,出现以凝血机制障碍和黄疸、肝性脑病、腹水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并根据病理组织学特征和病情发展速度。将肝衰竭分为四类,分别为急性肝衰竭、亚急性肝衰竭、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和慢性肝衰竭。慢加急性或亚急性肝衰竭是在慢性肝病的基础上,出现的急性肝功能失代偿。慢性肝衰竭是在肝硬化的基础上,肝功能进行性减退导致的腹水或门静脉高压、凝血功能障碍和肝性脑病等为主要表现的慢性肝功能失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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