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后方可配制制剂。医院药学部门配制的灭菌外用蒸馏水或外用生理盐水应是药品调剂:具有一般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配制,这两种外用灭菌药水多用于冲洗伤口,有的医疗机构尚在供应室配制,在国外很多医院无制剂室,但都有1~2间一般小屋供配制外用消毒液、灭菌外用蒸馏水或生理盐水等。以及口服、外用药的稀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