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放疗和化疗引起的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Sig:①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8mg,首次于放疗或化疗前l~2小时口服,放疗或化疗后8小时再服用8mg,根据患者情况适当增加用药次数。静脉滴注:防治手术后呕吐,于麻醉诱导的同时滴注4mg。2 .如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可增加食物纤维的摄入(食用水果、蔬菜、全麦面包等),增加运动和多饮水,或给予其他对症治疗。3 .治疗腹部手术后或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时,本药可能掩盖进行性肠梗阻和(或)肠胀气的发生。4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口服给药发生率低于静脉给药。使用含有顺铂的化疗方案者,头痛的发生率高于无顺铂方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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