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具有强碱性基团,在体内可与强酸性的肝素结合,形成稳定的复合物。这种直接拮抗作用使肝素失去抗凝活性。肝素与抗凝血酶Ⅲ结合,加强其对凝血酶的抑制作用。本品尚具有轻度抗凝血酶原激酶作用,但临床一般不用于对抗非肝素所致抗凝作用。静脉注射:用量与最后1次肝素使用量相当(1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00U肝素),每次不超过5ml(50mg)。2 ﹒体外循环后中和残余肝素心血管手术、血液透析过程中使用肝素者,在结束时使用本品中和体内残余肝素。静脉注射,按本品1.5mg中和100U肝素计算,或测定凝血时间后,通过剂量效应曲线计算出体内肝素残留量。10 ﹒本品口服无效,仅供静脉给药,宜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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