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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4.7.2 缓慢性心律失常

窦性心动过缓(sinus bradycardia):无症状者一般无需处理,有症状者则针对病因处理,迷走神经张力增高者可使用阿托品,症状重者需用起搏器治疗。二度Ⅱ型及三度患者则都必须治疗,原则上应首选起搏器治疗。应当注意,抗心律失常药有附加的负性肌力作用,尤其对于有器质性心脏病、合并心功能损害或心肌缺血的患者。必须指出,抗心律失常药物在某种条件下都可引起心律失常(致心律失常作用) 。另外,低血钾能增强很多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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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临床药理学》
书名:《儿科临床药理学》
栏目:儿科临床药理学 > 下篇 各论 > 18 心血管系统药物 > 18.4 抗心律失常药物 > 18.4.7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合理应用
作者:王丽
参编:陈燕惠
页码:376-377
版本:1
出版时间:20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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