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的辅助治疗、转移性胃癌。本品应通过静脉滴注给药,用专用稀释液稀释至浓度为21mg/ml 。转移性乳腺癌:初始负荷剂量为4mg/kg ,静脉滴注90分钟以上。维持剂量为每周2mg/kg 。共使用17剂(疗程为52周) 。1 .请勿静脉推注或静脉快速注射。3 .不能使用5%葡萄糖溶液,因其可使蛋白聚集。4 .本品不可与其他药混合或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