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凝块形成,也可用于治疗深部静脉血栓形成。治疗肾病综合征时,抗凝常用剂量100U/(kg · d),皮下注射或静脉滴注,疗程2~4周。偶见轻微出血,血小板减小,过敏反应,注射部位轻度血肿和坏死。与非甾体类抗炎药、水杨酸类、右旋糖酐等合用增加出血危险.过量时可使用盐酸鱼精蛋白和硫酸鱼精蛋白中和本品.过敏者、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血小板减少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