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松剂按其作用方式不同,一般可分为去极化和非去极化两型,有些药物兼有这两型的药理作用。属于非去极化型的有筒箭毒碱、汉肌松、泮库溴铵等,属于去极化型的有琥珀胆碱等,己氨胆碱属于双相型肌松剂。丙泊酚单次剂量30~120mg诱导,然后以2.5~10mg/(kg · h)静脉滴注,对顽固性癫痫持续状态需要长时间静脉滴注。具有双重性作用的因素:镁具有提高非去极化型肌松剂的作用,但减弱去极化型肌松剂的作用。逆转非去极化型肌松剂残留的肌松作用,可采用新斯的明、溴吡斯的明或依酚氯铵。新斯的明0.5~2.5mg静脉推注,逐渐增加至5mg,直至产生作用。拮抗肌松作用的药物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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