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与NP化疗方案联合给药时,本品在治疗周期的第1~14日,每天给药一次,每次7.5mg/m2(1.2 × 105U/m2),连续给药14天,休息一周,再继续下一周期治疗。2 ﹒有严重心脏病或病史者,包括:有记录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高危性不能控制的心律失常、需药物治疗的心绞痛、临床明确诊断心瓣膜疾病、心电图严重心肌梗死病史以及顽固性高血压者慎用。1 ﹒用药期间注意观察心率及心律变化,定期复查心电图,有高血压及冠心病病史者,用药时应行持续心电监护。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心脏反应,应立即报告医生,遵医嘱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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