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剂(粉):200 μ g。小儿用法:静脉注射,6~8 μ g/kg,溶于生理盐水20~40ml或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7~10天为1个疗程,间隔2周后可重复疗程。骨髓功能低下,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有尿酸盐性肾结石病史,近期接受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者慎用。胃肠道反应:常在注射后数小时出现恶心、呕吐、食欲缺乏,常见腹泻、腹痛、胃及肠溃疡、口腔炎、口角炎、喉炎及直肠炎,可对症处理。本品可提高放射敏感性,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可能加重放射治疗降低白细胞和局部组织损害的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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