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妇女可常规、连续地服用短效避孕药至45岁左右。服药期间应密切关注是否维持正常周期性出血、有否类早孕症状、有无血压变化和头痛出现等,一旦异常,应停止使用。妊娠期疱疹、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滋养层疾病、不明原因阴道出血、乳腺癌、高泌乳素血症、女性持续焦虑、月经过少或闭经、局部性回肠炎、慢性肾脏疾患、糖尿病、宫颈上皮内新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