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须符合下列标准:空腹血糖水平为95~125mg/dl(5 ﹒ 3~6 ﹒ 9mmol/L),并且至少有一个其他的糖尿病危险因素(胰岛素抵抗、糖尿病家族史、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少数民族)。每次随访时,测量体重、血压和脉搏,并进行水肿程度的分级(水肿增加定义为超过基线2度或以上)及空腹血糖水平的测定。HbA1c水平、丙氨酸转氨酶和天冬氨酸转氨酶每6个月测定一次,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每年复查1次。